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营销职业人员资格认证
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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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场营销职业资格证书是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商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关于开展营销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司发行业规字[2000]第6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的激烈市场竞争,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全面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综合竞争力,满足人才市场对营销人才市场对营销人才的需求,面向全国联合推出的国家级营销人员资格证书。
一、对象与条件:
在企业中从事营销管理,市场调研与预测,商品(产品)流通、市场开发、策划、信息价格管理,营销公共关系等业务管理人员;申请资格认证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营销员
1、申报条件: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
证书样本 |
2、培训认证内容:《市场营销基础与实务》(上册)部分章节。
高级营销员
1、申报条件:大学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2、培训认证内容:《市场营销基础与实务》(上册)。
助理市场营销经理
1、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营销员资格证书》后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两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且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一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历且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市场营销专业应届毕业生。 2、培训认证内容:《市场营销基础与实务》(上、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证考核方式:
认证费用统一、证书统一发放,统一管理、统一上网查寻、教材统一印制,全国统一考试
三、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营销职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并进入由国家经贸委授权的中国营销资源网(www.cmarn.org)备查。
四、报名须提供资料:
1、 学历证书(在校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版相片5张(相片背后写上姓名)。
五、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招生。 |